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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說網頁設計師與電腦工程師的甘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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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繼上一篇「寫一支能在一般電腦與手機螢幕切換兩用的網頁設計」,筆者有感而發的再寫一篇這樣的戲說文章,向讀者們獻醜了。

有人會不禁想問:幹嘛要寫一支能在一般電腦與手機螢幕切換兩用的網頁設計呢?這問題問得很好!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智慧手機,沒有平板電腦的問世,那麼網頁設計的習慣可以保持過去一、二十年一成不變。當小螢幕的行動裝置出現之後,並且變成了五爪觸控操作,沒有了滑鼠的點擊。而大部分的人漸漸的以平板電腦和智慧手機的裝置上網,請問網頁設計師是否要與時俱進?是否要跟著改變?改變設計的方式?學習新的技術或是考慮更多的層面,站在客戶使用者的角度去著想呢?

就好像接了政府部門的案子,所寫的網頁要考慮到視障者的需求,網頁設計師不能為所欲為,把網頁弄得五光十色,炫目燦爛。這對於視障者而言完全無法感受得到,於是進到這樣的網站根本無法操作,他們聽不到網頁裡的提示聲音。於是無障礙的網頁設計就這樣規範出來了,它有一定的規則,你不能使用那些標籤語法,應該要在表格、圖案的某個地方加寫詳細的描述,除了提供給搜尋引擎作為關鍵字的採納資訊之外,主要是給視障者能夠透過這些提示訊息,在他們專門使用的視障者上網工具裡得到提示發出聲音,讓他們也能用聽的方式在網路上操作,完成網路上的各種需求行為。

因此,寫一支網頁放在網路上,讓小螢幕的智慧手機,以及平板、筆電、桌電都能看得清楚,用滑鼠或手指觸控都能輕易操作。也就是說網頁的本身會偵測不同的輸出裝置,去決定字體和圖片的大小也跟著縮放,版型的外觀也自動調整。所有的內容都是可變動的,不再是固定的。這是網頁設計第一個面臨的問題,如果不熟悉CSS語法和Javascript的語言,將這兩種技術搭配在一起,那麼就無法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一旦把網頁寫死了,還要求網友不能使用智慧手機上網,一定要用桌電或筆電才行,否則你看到的網頁字體會很小,圖片無法容納小螢幕,這是極不專業的做法。要不,就辛苦一點寫兩套版型設計和兩套網頁,或者更靈活一點,同樣一個網頁,能夠偵測輸出裝置,決定套用一般電腦的CSS版型,或是手機螢幕專用的CSS版型。這樣的技術很普通,而且在業界是戲法人人會變,巧妙各有不同,取得這樣的技術製作並不困難,是網頁設計師現在就要做的功課。

因為接下來還有更棘手的問題,也是筆者這篇的主題探討,說是戲說是因為它和賈伯斯這個人脫不了關係。
隨著科技產品不斷的創新,除了帶給人們方便之外,也讓負責開發科技產品的第一線人員更辛苦,因為當使用者不斷在追新的過程,研發人員要跑得比一般人更快,隨時吸收新的資訊,創新研發,如此才有更新的產品或軟體問世,不斷的推陳出新。

位在第二線的網頁設計師面對瞬息萬變的時刻裡,現在又遭遇到第二個問題,那就是Flash動畫已經不支援行動裝置了。因此,像故宮博物館的數位網站:http://www.npm.gov.tw/digital/archives/,採用大量 Flash 動畫讓網頁看起來更具有視覺科技效果。

這也是所有網頁設計師追求的目標,但在2012年以後這樣的網頁設計將逐漸的走向歷史,平板電腦和智慧手機完全看不到使用 Flash 動畫所設計的網頁,因此這是雙重打擊!

我一直覺得網頁設計師是一種著重視覺美感和藝術結合的優雅工作,就像從事作畫的畫家或漫畫一樣。而Flash 動畫的設計讓網頁設計師可以繼續將精力專注於視覺的創造上。讓所有動畫的效果交給Flash軟體處理就好,網頁設計師不需要寫太多程式,只要簡單的呼叫引用即可。它比我過去所見過的Visual Basic 語言更容易去編輯,能夠輕輕鬆鬆的利用 Flash 所提供的 Action Script 3.0語言,完成一個遊戲 Game,是相當成熟的物件導向語言,但是卻不需要讓網頁設計師面對像C++、JAVA這類程式需要傷透腦筋,大量動用左腦思考面對程式的邏輯和數學運算去完成一個簡單的動畫。

非常遺憾的是,在工程與美學的拔河當中,著重理性思考的人種戰勝了感性思考的人類,因此它讓我看到世界上非常醜陋的電腦語言,蘋果公司所使用的Objective-C,它比COBOL還囉嗦,函式庫的每一個函式名稱有如王大娘的裹腳布又臭又長,難怪在三年前,這種語言的排行榜已經排除在二十名之外。連 Pascal 都不如,FORTRAN工業語言都比它還實用。全世界只有蘋果Apple這家公司的員工自己在使用這種沒人看好的,早就落伍的Objective-C語言。

沒想到賈伯斯這個魔鬼型天才,本來已經被比爾蓋茲的微軟公司打趴在地的蘋果Apple,早該收攤回家吃自己了,竟然用了Objective-C去開發手機,創造了智慧手機的使用概念,有了磚塊式觸控畫面,並將每一個程式包成一個App。其實Objective-C這種語言只是C語言的變種版,C語言是一種中階語言,能夠直接操控硬體介面,因此用Objective-C可以開發任何想要的結果。並且也拜了智慧手機開發之賜,讓這種已經和COBOL同樣躺在墳墓裡的Objective-C,竟然復活起來,在電腦程式的排行榜單裡,連續三年快速從後面倒數,往前竄到前十名,最後跑入前三名優等生。

但它最大的問題是程式開發的時間和難度都很高,就像用組合語言去開發一個遊戲,甚至是一個網頁都能辦到,但相當的耗時。所以賈伯斯要全世界的電腦工程師一起和他下地獄,像他一樣工作過勞。在物件導向語言裡,能不用C++去接觸一堆指標物件,就儘量趨吉避凶,使用JAVA程式去開發應用軟體,或者使用更容易的也是物件導向語言的C#,假如你對Visual Basic很熟的話,這是不錯的選擇。

在開發手機的App程式時,可以用JAVA,也可以用C#,犯不著要用並不成熟或者說並不好用,不夠人性化思考的Objective-C。雖然它也是物件導向語言,但給人的感覺是,這是給熟悉組合語言,或熟稔C++,本身左腦智商也就是邏輯推理極強的人士才能夠駕馭的一種電腦程式語言。因為在我所接觸的人,C++寫得好的,幾乎是念數學系畢業,那麼這種電腦程式就是失敗的,如同組合語言除非有特殊的需要,否則對於只是開發應用程式以及網頁程式,不需要動用牛刀。

從C語言所衍伸的其他語言,泛稱C語言家族,它的後代成為物件導向語言,C++、JAVA都是,其中發展的最成熟最人性化的就是Action Script 3.0。讓物件導向落實了就像日常生活小孩堆積木般,輕易的組合,有如樂高遊戲般。可以讓學歷史系、中文系出身的人士,運用這種物件導向語言完成一支視覺操作動畫程式。因此,是許多網頁設計師的最愛,在這個基礎上,Flash 可以繼續發展,跨入智慧手機的領域,開發出App程式,而且編輯的時間和效率遠勝於用Objective-C。

有人揣測賈伯斯不願意接受比自己公司更優越的物件導向語言Action Script 3.0跨入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的領域,除了牽涉到早年他與Adobe公司的私人恩怨之外,也牽涉到蘋果Apple的商業利益,那就是當他接受了Action Script 3.0支援這種語言能夠跨入手機平台時,公司所賴以開發生存的Objective-C就要被再度打入冷宮了。

因為它是非常難學難寫僅次於組合語言的一種很不人性化的物件導向程式語言,只要是熟悉C++的人,如果可以選擇的話,寧願用JAVA來開發手機的App程式,也不願意用Objective-C,除非你是蘋果App的員工。假如你是微軟的電腦工程師,使用C#語言,整個製程又比用JAVA更快,可以迅速完成手機的App程式。

既然Objective-C不好學,所以賈伯斯可以唯我獨尊,高枕無憂。一旦掌握了手機的市場,就決定了人類科技的走向。當賈伯斯發現Google創辦人也是他的昔日好友,全力開發Android系統,原本賈伯斯以為對方是一起對抗微軟公司,後來發現Google也跨足做智慧手機,在Android系統之下,找來三星、HTC等公司以JAVA程式開發智慧手機App程式。賈伯斯才驚恐並非常憤怒的直接衝到Google總部辦公室,要求說明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有關細節有興趣的人可以收看東森新聞李四端主持的雲端世界,錯過的人請到Youtube收看那一集的談到賈伯斯與Google之間的恩怨情仇史)

他覺得自己被Google出賣了,之前在智慧手機iPhone4誕生時,非常誇讚Google的地圖,並放入蘋果的智慧手機裡。每次Apple公司開會時都找來Google公司一群高層人士共同分享成果。當出現Android系統用JAVA程式開發智慧手機程式時,賈伯斯從此拒絕Google公司任何一個員工再踏入Apple公司一步。並且將這個重大事件列入沒齒難忘的恥辱,因此即使賈伯斯走了,接手的執行長仍然繼續和Google公司交惡,並在新的手機iPhone5問世時,直接將Google地圖取消掉,使用Apple自己開發的地圖。

所以目前只有使用Android系統的智慧手機,如三星、HTC等品牌,才有內定的Google地圖,若是購買Apple的iPhone5是沒有這項服務的。

在賈伯斯的心裡只希望全世界只有一種作業系統叫做MAC,什麼Unix作業系統,Linux作業系統全部滾到一邊去,還有微軟的Window作業系統最好消失,只有蘋果迷,沒有微軟迷,只是時不我予,這個策略失敗了。因此,另起爐灶,在手機作業系統上打出一片江山,他開始又想最好全世界只有一種手機作業系統,那就是IOS,然後只能用Objective-C語言去開發。

賈伯斯擔憂微軟也想問鼎手機市場,在未來可能用微軟開發的C#,去開發智慧手機。因此當Google發展Android系統時,他認為是一件好事,等到Google在Android系統下用JAVA開發智慧手機的操作介面時,而不是他的Objective-C語言,賈伯斯真的怒不可抑。

他想到以前尋求Adobe 公司的合作被拒,新仇舊恨加上Google出賣他這件事情,讓賈伯斯感到心碎,他開始進行個人版圖事業的保衛戰,全力防堵第二件事情,那就是繼手機作業系統IOS無法獨大遭到淪陷之後,剩下的就是那讓世人感到超級難寫的Objective-C,但這是Apple公司所有電腦工程師唯一生存的命脈。

因此,當初賈伯斯是這樣表示的:我甚至認為在網頁裡用Javascript是一種毫無效率的表現。賈伯斯差一點要把網頁最常用的Javascript給拿掉,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講給Adobe公司高層聽的,因為他說Flash動畫非常耗用記憶體,造成整體效率的下降。可是Flash在後來的版本已經大幅改善這個問題了,並不斷的向蘋果Apple釋出善意,願意隨時完全配合以便支援蘋果開發的智慧手機以及平板電腦,讓這兩種新興的科技行動裝置也能直接執行Flash動畫效果,而不需要使用外掛的方式才能辦到。

賈伯斯想到的是什麼呢?如果他動搖了,公司內部的員工可能也不願意,因為那意味著未來的手機開發將引進一批使用Action Script 3.0的電腦工程師嗎?然後原本用Objective-C語言的老員工呢?當IOS作業系統迎合了Adobe所開發的Flash軟體,能在上面用Action Script 3.0開發手機介面和App程式時,Adobe公司就掌握了手機市場,並穩穩的在網頁設計市場上更上一層樓。甚至影響了W3C組織的決定,是否將這樣的設計列入所謂的標準規範裏頭呢?

讓賈伯斯害怕的是,這無異是引狼入室,木馬屠城記的上演,等於讓蘋果Apple自取滅亡,所以賈伯斯無意也不想接受,同時也是蘋果Apple公司整體員工的共同意志。因此,Adobe公司無法打開蘋果Apple手機的市場,就無法造成骨牌效應,進而趁勝追擊兵臨城下,讓Android陣營和微軟手機系統,也跟著支援Flash 動畫裝置,所以Adobe 終於在 2011年宣佈放棄了行動版Flash的開發,讓對決多年的HTML5意外的檢到便宜。

這是人類在電腦程式語言發展史上的大倒退,所謂成也賈伯斯敗也賈伯斯,雖然他創造了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的新科技產品,達到一個成熟的使用階段。但是在開發的技術上,讓早一步成熟的電腦語言被迫出局,就這一點賈伯斯著眼於個人的商業利益,而不是人類全體的發展。因為他認為較為底層低階的語言才是最優秀的語言,可以寫出耗用更少記憶資源和高效率運算的程式。對於那些比較高階但耗用太多間接跑了很多迴圈,需要吃掉更多記憶資源的程式語言,他選擇了自己能夠駕馭的聰明才智。

如果要這樣走下去的話,不如建議廢掉所有的高階語言,一律使用組合語言來編寫程式,因為它不但能夠控制硬體,開發韌體之外,還能製作出軟體。曾經教過我C++的老師,便是用組合語言開發出俄羅斯方塊遊戲,不但所佔的記憶體很少,連編譯後的執行檔案長度也很小。可是他卻費了很大的精神去寫這程式,如果用C++來寫會容易許多。

現在只要學會一點Flash動畫設計,用滑鼠拉一拉,點一點,簡單的俄羅斯方塊遊戲就製造出來了。寫遊戲Game有何困難呢?不!這是因為使用成熟優良的電腦程式語言和編輯介面,成為類人工智慧的程式編輯器,讓設計者用美術觀點的角度,而不是數學物理的角度去完成軟體的開發。因為這些工作機器已經幫你做好了,自動產生各種所需的函式和程式碼,設計師只需要做一點程式的修改微調即可,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在物件圖檔的繪製和色彩的搭配上就夠了。

賈伯斯完全不考慮別人在這件事情上的難度,這就好像善於騎馬的人,拒絕使用汽車代步,原因是汽車需要耗用石油,機動性不高,而馬匹可以走入小巷,穿越崎嶇難走的道路。電腦程式的發展應該是讓電腦工程師越寫越輕鬆,減少除錯的時間,並且完成了大部份已經做好的功能性元件,這個元件是函式或副程式,彼此間有繼承關係,可以堆積組合,不需要每次都要重新開發,一行一行的撰寫。

否則,我們就回到了十年前甚至二十年前的時代,那時的電腦工程師要寫一個排序程式,並沒有現成的函式可用,所以只能自己親自寫一個函式做出來。漸漸的許多的函式庫出來了,讓電腦工程師可以直接引用,做出更複雜的功能函式和更強大的軟體出來。科技的發展就是這樣,我們一開始用蒸氣的熱能製造出木製的機器,之後用木製的機器製造金屬的零件,用這些零件組合成鐵打的機器,然後用鐵打的機器製造更精細的零件,用精細的零件製造精密的機器,再用精密的機器製造精密的產品。

所以是用原始的木製機器,經過一百年以上的時間,一步一步慢慢的製造出比較精密的機器,再用這些精密的機器製造出電子顯微鏡,飛機和衛星等,這就是科技發展的順序。電腦程式的語言也是如此,假如沒有C語言,就不會有C++的誕生,沒有C++就不會有JAVA語言,沒有古老的FOTRAN的誕生,BASIC就不會出現,C#也不會出現。

在這條路上,Action Script 承襲了C語言家族的血緣,到了 3.0 版之後,逐漸發展成為非常優良的物件導向語言,尤其在動畫發展上已經設計的很人性化了,進入了感性的階段,它讓不熟悉電腦語言的美編設計師,以及一般的電腦工程師都感到輕易學習和編寫。讓一個彈跳的球體在螢幕上運動,能夠只用簡單的幾行程式就能完成整個動畫的效果。

當捨棄了Action Script 3.0這種物件導向語言,要能在網頁設計上展現視覺的優異效果,到目前為止其他的語言都還沒有發展到這個地步,應該說根本還沒做好充足的準備,因為每種高階語言的發展都賦予本身不同的使命,就像我們每一個人活著來到這世上,都帶有一種天命職責。有些程式的開發是要操作硬體的,有的則是專門和後端資料庫進行傳遞的,所以當Flash 退出了網頁設計的世界。

接下來的幾年,Javascript 將要負起重要的任務,HTML5的技術,也就是運用 CSS3.0 加上物件導向所開發的Javascript 程式。只是撇開HTML5,甚至不用 jQuery 的方式,單純的Javascript 早就能辦到GIF動畫的輸出效果,但是和Flash動畫相比,無法做到更複雜更細膩的視覺效果。只能東施效顰,而且用Javascript 來寫會非常辛苦,這不是網頁設計師能夠輕易辦到的事,因為連電腦工程師也不一定能夠寫得出來,假如他對CSS不熟的話,情況是永遠寫不出來。

請把所有用Flash 動畫所設計的網頁,全部改成以Javascript 來取代完成,讓這個網頁可以在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上看到相同的效果。如果有人可以百分之百的辦到,那麼這個人必須是曾經開發系統程式或底層元件的電腦工程師,熟悉基本的C語言,以及CSS語法。而且寫完之後,可能只剩半條命,因為所有的動畫展現,每一個細節都要自己撰寫,完全就是物理的牛頓運動定律三大公式,寫程式已經變成了在設計一條又一條的物理公式,用程式的方式表現出數學式子讓電腦去讀取,這就是早期撰寫電腦程式的方式。

我們彷彿回到了二十年前電腦程式設計師的光景,而更早之前的程式設計師必須是數學家。我們開始要自己製造木製的機器,然後做出許多簡單的金屬零件,再將這些金屬零件組合成金屬做的機器。接著用這部金屬做的機器,製造出精密的零件,再組合成精密的機器,然後用精密的機器製造出優美的動畫程式。這麼的辛苦是為何呢?為什麼不直接使用已經製造好的精密儀器去生產一輛跑車呢?

這讓我想到大學時代有一款號稱是3D的遊戲,叫做Doom 毀滅戰士,它是用C語言寫的。實際上它不是真正的3D,但是做起來的效果很像3D。在Dos作業系統的時代,能夠把遊戲做到如此非常的厲害,C語言是萬能的,但條件是寫程式的人必須也是萬能的。也就是說功力夠強,首先要開發程式引擎模組,因為C語言的函式庫裡,並不提供模擬3D的動畫函式讓你去叫用。你自己開發吧,寫好之後包成一個函式,這就是你自己的模組,用自己寫的許多模組去產生被叫用的程式,如此一塊塊的堆積組合,才能完成非常了不起的動畫程式。

如果這批人當初組成一個公司叫做Adobe,將已經開發好的程式模組繼續發展下去,朝向電腦動畫去做,最後的成就會如同開發Flash軟體一樣,發展出Action Script這樣的物件導向程式,讓後面的程式設計師直接引用這些已開發好的函式庫,裡面提供了屬性和方法,全面的應用,寫程式如同蓋摩天大樓般,是一大塊模板快速的組合上去,不再是一個磚頭一個磚頭抹水泥的慢慢蓋房子。

Adboe 公司所開發的Flash軟體已經完成了人類在歷史上,針對動畫效果所做的一切完整支援,讓寫遊戲Game的人,製作卡通短劇的人,以及呈現動畫網頁效果的人,都能用它輕易的達成。因此臉書上的開心農場、做蛋糕、天之迷城等遊戲,這些都是用Action Script程式設計出來的,還有阿貴動畫也是,其他的語言無法輕鬆辦到。

現在捨棄了它,以目前HTML5的技術還在發展之中,利用jQuery 的方式去產生只是方便程式設計師的編輯方式,但骨子裡所發展的既成元件或函式庫,能夠做到的功能和數量還差Action Script 3.0一大截,而且落後甚多。怎麼辦呢?只能靠每個人電腦程式的功力了,這變成了左腦智力比賽,網頁設計師如果不在 Javascript 語言下功夫,想要讓網頁寫得像 Flash 動畫那麼的深動是很難的,而且是根本無法辦到,除非本身是電腦工程師,偶而兼職做網頁設計師。否則的話,絕大部分的網頁設計師,本身是視覺設計系、美工設計系出身的,不可能再多花時間和精力學習電腦程式設計。

要不然這個人的智商要超過140不可,左右腦都很發達才行!但是像達文西這樣的天才可說是少之又少,所以這類的人所佔的人口比率極低,我們怎麼可以期待一名傑出的鋼琴演奏家,本身又是傑出的電腦工程師呢?期待專攻指甲彩繪及服裝設計師的人,本身又是武術界的奇葩,人稱李小龍第二。這是一種極大的反差印象,根本沒有這種人,除了神以外。畢竟人的大腦要經過長期的訓練培養,讓有的人左腦變得極為發達和理性,有的則讓右腦變得極為發達和感性。

絕大部分的網頁設計師都是右腦型思考,對美術、藝術相當敏銳,而電腦工程師則是著重邏輯推理,相對來講比較欠缺美感,所寫的網頁以動態或稱互動式網頁為主,例如CGI、ASP、JSP、PHP等類型的網頁,並且熟悉各種SQL語言,如Access、MS-SQL、Oracle、MySQL等等。

而網頁設計師則是專長在視覺和色彩的感覺和搭配上的長期訓練,而且是自幼年開始就培養,在學生時代就專攻進修這方面的領域。因此熟悉各種影像和繪圖軟體,從早年的Photoimpact、coreldraw到Adobe系列的 PhotoShop、Illustrator、Flash以及手繪畫版的Painter,都是最基本的功夫。有的還繼續深造朝向3D動畫的ZBrush。為了要將作品展現到網路上,於是學一點網頁設計,過去用的是FrontPage,現在則以Dreamwave為主,用它自動產生想要的Javascript語法,不需要背誦Html標籤,省下大量程式編輯的時間和辛苦。

即使是做一名動畫師,也不需要撰寫程式,靠的是已經開發好的軟體進行滑鼠的拖曳拉點,就能完成複雜的動畫作品,最主要的工作是在作畫繪圖這件事情上。如果需要一點程式的輔助,這件事情就交給電腦工程師處理就好了,自己無須跳下去編寫程式,讓美工設計師兼電腦工程師太累了,品質也會很不好。

而做為電腦工程師這一輩子要學的程式也很多,從早期的FORTRAN、COBOL、Pascal,C語言是基本功,接著是C++,Visual Basic、進入到網際網路的時代,要熟悉HTML各種語法標籤,以及它的屬性和方法,再學Javascript語言,VBscript語言。然後配合資料庫,進修CGI、ASP、JSP、PHP根據他個人工作環境的需要,至少要會一到兩種動態網頁設計才行。接著要學資料庫語言,如前面所列的Access、MS-SQL、Oracle、MySQL。並且隨著程式語言的發展,要繼續學新的語言,如JAVA、ASP.net、C#。因此,光是這些東西不斷的學習,想要額外對美學的東西進一步花時間深造,就是一種蠟燭兩邊燒的身心負擔,而且本身還必須要有興趣,否則畫什麼不像什麼,顏色搭配也會很醜,何來的成就感?

就像學美術設計的人,除非本身對電腦程式有興趣,才會額外花時間去進修程式設計,否則也不會跨領域的涉足。因為對自己不熟悉的事物,做下去也不會有任何成就感,只會出現挫折和喪失自信心而已。電腦工程師寫網頁和網頁設計師寫網頁最大的不同是,前者通常會用記事本編輯,或者俗稱N++的東西,如 UrltraEdit 這套文書編輯器,這意味著所有的HTML、CSS語法,都是自己逐字逐行的親自敲入,Javascript也是自己編寫。花這麼多時間在這上面寫網頁,也沒有時間甚至是沒有能力針對網頁的視覺設計做出任何的美學設計,任何一張圖片都是拾人牙慧,取自現成的,本身並不會創造設計,就像網頁設計師,網頁裡的每一條Javascript程式都不是自己寫的,而是透過Dreamwave軟體自動產生的。

因此,網頁設計師和電腦工程師在設計網頁時,出現很大不同的做法,前者專長在靜態網頁的設計,展現視覺上的美感。後者專長在動態網頁的設計,以功能性執行為主,可以把網頁設計成一套軟體而不只是單純的網頁文件而已。

而Flash網頁動畫的設計,主要是給網頁設計師提供更方便而強大的視覺效果,當它退出這個市場之後,未來的網頁動畫設計,就成了網頁設計師最頭痛棘手的問題了。因此,大家只能靜靜等待,等到許多人願意在Javascript上開發出更多的函式套件,讓全世界的程式開發者集思廣益,甚至出現一家有組織的電腦公司所組成的利益團體,專門針對Javascript程式進行再造工程,開發出更多的強大函式庫,當它完成了最後一道步驟,也就是終於製作出精密的機器時,網頁設計師才能用Javascript輕鬆的做出各種動畫效果。

而在此之前,大家只能自求多福,或者假裝沒有這個事情發生,繼續用 Flash 寫動畫網頁,假如客戶沒意見的話?畢竟一等智能人像賈伯斯這種人決定掌握這世界的趨勢走向,我們一般人只能順應這個趨勢努力的去適應,苦就苦在這裡,也只能這樣了,讓有興趣的人就繼續待在電腦資訊的行業裡吃苦耐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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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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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綿寶寶
iT邦大神 1 級 ‧ 2012-12-31 17:17:38

看了這麼長一篇
我只想說
「放過 Jobs 吧」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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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uest
iT邦新手 5 級 ‧ 2012-12-31 21:53:53

我想網路還在發展之中
臉書只是 說明發展網路只到 學生階段

需要網頁的類別有狠多種
一種網頁要適用 手機到電腦到將來的 itv新媒體
需要有很多不同的呈現方式來搭配

商業化的拍賣跟部落格到公司網頁
以資訊跟文字靜態表現為主的網頁
javscript php 簡潔小巧的方式比較適用

但是到了電影級的互動模式
從線上遊戲到 自製網路電影 3d動畫 各種app
定製化網頁 需要美學跟人性概念的
flash這種網頁才能容易辦到

網頁呈現搭配的是 電腦手機等硬體的大小跟等級

現在很多網頁都拋棄以前的精簡模式
把記憶體跟處理器 操到最高點
網路已經不是很平民的東西
沒有高級的電腦是跑不動了
沒有最新的柳覽器 試跑不動大部分的網頁

這是很危險的現象
就像你有了汽車 就拋棄掉了 走路跟汽車跟機車
腳踏車.
多數強者鍵全的人 就忽略了 殘障跟弱勢的需要

現在用p3.0 單核心電腦 能有幾個網頁能跑的動

我覺得要追求 設計程式的簡單與複雜
倒不如追求 網頁內容 簡單與複雜的共存

也就是一個網頁是 複雜的語言攥寫者有在裡面
簡單的語言也在裡面
複雜的動化跟簡單的文字模式也在裡面
使用者只需要進去前 選擇你要的模式就好

這種多元化的網頁呈現方式
才是 寫複雜程式的人 跟寫簡單程式的人
跟使用高級電腦 跟使用貧民電腦
跟動畫專長的fash動畫跟簡單的javascript程式
這些醫起共存的網路世界

至於這麼多東西一起腮在網頁
就是靠雲端去解決
在多的電腦語言根內容 雲端都放的下去

但是網路跟電腦畢盡是商業利益在裡面
共存還是很難的
將來會怎麼走 還是繼續看下去
遊戲規則 總是贏家在訂定的

0
賽門甜不辣
iT邦研究生 2 級 ‧ 2013-01-01 22:25:59

把賈伯斯想的太偉大了吧?!
君不見android系統未來也是不想要再支援flash了嗎?
而flash有必要吃掉整個天下嗎?flashbook....flash不可?

新的一年adobe早該好好想想flash的定位在那裏?
不管潮流往哪走,網頁設計師、電腦工程師還是都要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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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homelee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13-01-02 08:58:48

感謝分享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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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02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13-01-02 10:02:47

為了錢
什麼都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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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beldandy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3-01-17 17:45:54

偏見過多
想想看MAC的底層是甚麼
就知道內容有問題
FLASH如果寫得好 就不會被HTML5踢掉了
Action Script只適合做你喜歡且常做的事情罷了
我常做的事情都不能做 Objective-C就可以完成
Objective-C為何難 是因為JOBS追求程式快速 所以Framework多
但是因為Framework多 所以功能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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